一、类别简介
艺术硕士(戏曲)是在借鉴欧美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性艺术(戏曲表演)专门人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和艺术教育实际而建立起来的具有特定艺术(戏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旨在培养包括民族歌剧表演、音乐剧表演、话剧与影视表演等方面的艺术(戏曲)专业表演人才。
我校戏剧专业始建于1986年,是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同年在全国第二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批中获得了民族声乐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国内最早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12年招生。戏剧领域培养特色鲜明,师资结构合理,能够严格按照教指委下达的指导意见,结合专业特点严格选拔程序和标准,创新选拔办法,所开设专业领域课程设置合理,课程教学规范,积极推进实践基地的建设,改善使用条件,较好的提供所开设专业领域实践技能培养与展示平台,较好地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培养了高层次、专业型的艺术表演、创作与师资人才,较好地服务了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本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9人,博士3人。
二、培养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戏曲专业的自身规律和社会的需求,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品艺术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的治学态度,团结协作和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 具有系统的戏曲专业及文化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应用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与创造力。
3. 能够掌握一门外语和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国内外交流。
4. 身心健康。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举行毕业大戏演出或戏曲作品专场演出并通过论文答辩,各项成绩合格者,经河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培养方式
1. 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硕士生在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未互选的硕士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硕士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期间聘请高水平的戏剧与影视表、导演艺术家作为校外导师配合指导艺术实践,拓宽研究生的专业创作、表演能力和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 采取课程与实践相辅,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突出专业特点,注重实践与应用能力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专业课程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利用多种艺术实践条件,注重课程与实践基地相结合,加大实践环节的学习与训练。
五、专业方向
1. 豫剧表演
2. 曲剧、越调表演
六、课程设置(见附表Ⅲ-5-1)
七、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总学分60学分。包括共同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程。共同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课不少于46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公共课8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2学分、艺术原理2学分、外语4学分。
专业课46学分:专业理论8学分(不少于3门课);专业主课22学分(技能小课6学分、表导演理论与创作4学分、剧目表演课8学分、戏剧作品分析2学分、舞台人物造型2学分);艺术实践、专业创作与学术活动:16学分。
选修课6学分:包括人文素养类选修课2学分,戏剧类选修课2学分。
八、毕业作品与学位论文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完学校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戏曲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专业能力展示即毕业大戏演出或戏曲作品专场演出,演出作品须体现其相关专业学术含量及艺术创新性特征,对其分析评价包括作品内容主题、专业技能和总体功效(包括审美、社会影响等)三方面内容;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实践能力、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学位论文要与表演和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应为对自己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述。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论文开题及撰写规范和格式参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的暂行规定”。
1. 学位论文要与表演和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应为对自己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述。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论文开题及撰写规范和格式参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的暂行规定”。
2. 专业能力展示
每位戏曲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举办一场毕业大戏演出或戏曲作品专场演出,学生需在一部完整公演的戏曲大戏中完成主要角色的表演创作,或者以戏曲作品片段专场形式呈现,要求作品应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须充分展现考核者声、台、形、表等多方面表演技能与艺术水平。毕业学位演出中学位考核者的净出场表演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
毕业学位演出须由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批准认定的3-5位校内和校外专业导师组成的导师组进行评审(校内导师人数应多于校外导师),导师组应对该戏曲专场演出作出书面评价及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通过。3. 课程学习情况及学分的完成情况
3. 课程学习情况及学分的完成情况
参照培养方案规定要求,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学习及学分、课程成绩进行评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70分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以上为合格。
4. 中期考核
依据《河南大学艺术硕士(戏曲)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